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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宁波北仑仁和会计培训 时间:2019/6/2 10:39:34
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怎么处理,丢失重要票据,你要想的就是两件事,有一件不需要记着处理,那就是所受的惩罚,这是早晚都会承受的,而要时间处理的是于税务机构协调处理。以下是有宁波北仑会计学校小编为大家整理资料分享的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根据税务总局《关于被盗、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》明确,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、丢失时必须统一在《中国税务报》上刊登“遗失声明”的规定。
即:发生发票被盗、丢失情形时,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、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。
已验证过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丢了,该怎么办?
根据《税务总局关于被盗、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1995〕292号)规定:“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,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、机关报失。
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,代收取‘挂失登报费’,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、发票份数、字轨号码、盖章与否等情况,统一传(寄)中国税务报社刊登‘遗失声明’。传中国税务报社的‘遗失声明’,必须经县(市)税务机关审核盖章、签注意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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